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模式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进行交易;
其次是在信用卡过期或被取消之后仍然继续使用;
第三就是未经授权擅自盗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交易;
最后则是恶意透支,即在规定的金额或期限内透支,且在发卡行发出催款通知后仍未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信用卡诈骗罪有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