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对于普通程度的盗窃犯罪,一般情况下,在五年内未被发现或未予处理的将视为已过时效不予追究责任。
然而,如若行为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并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时,经过十年仍未被发现或处理的,则同样将视为已过时效而无法再进行追诉。而对于那些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行为人来说,即使经过了二十年的时间,也不会因为时效问题而被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