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以暴力方式攻击正在依照法律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的,将被判定为刑事犯罪并受到相应的惩罚,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如果行为人采取驾驶机动车撞击、碾压、拖曳、刮擦等方式,甚至使用枪支、管制刀具,进一步威胁到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则可能面临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的严厉刑罚;
3.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方式实施上述行为,已经足以对公共安全产生威胁,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当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导致其重伤或死亡时,行为人若对这一结果存在明确的认知,那么就会形成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此时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量刑;
5.对于袭警情节较轻或者仅是辱骂民警,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但却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据相关法规,从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