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均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范畴:
首先,开车追逐竞驶,情节极其恶劣者;
其次,是指明知自己已经饮酒,却依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第三种情形则是指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严重超过了规定的额定乘员载客量,以及严重超出了规定时速而行驶;
最后一种情况是在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的过程中,严重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对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通常会视其严重程度判处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具体而言,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如果涉及多起犯罪行为,总和不得超过一年;
至于罚金部分,应从重处罚。
其中,若造成交通事故且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或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但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00毫克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高风险路段上驾车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存在严重超员、超载或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牌照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经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