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法律制度中,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被拘留者无法获取取保候审的机会。
然而,在申请取保候审时,被拘留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其涉嫌罪行可能会导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被拘留人的行为若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了审判阶段且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考虑为被拘留人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