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为了打击涉嫌犯案的人士而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在这个过程中无需被拘留者自掏腰包支付相关费用。在执行拘留期限内,针对嫌疑人所产生的日常生活所需开销均由政府部门全额承担。对于处理刑事拘留的事宜,通常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步步推进,具体涉及到的环节包括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诸多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