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碰撞事故中导致他人死亡,若其情况符合取保候审所设定的法定条件,则当事人有权依法向司法部门申请取保候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满足以下任一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予以取保候审:
首先,犯罪嫌疑人身负潜在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
其次,倘若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评估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若案件的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也需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