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取保候审程序的相关事宜,
首先应由那些已被依法拘禁或收押的刑事诉讼被告、被告人以及其法律认可的代表、近亲家属,或已遭逮捕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所委任的律师亲自书写并递交有关申请材料。一旦司法机构收到这类取保候审申请,他们将有责任在七日之内对是否批准申请作出决定性回应。如果决策者采纳了申请,他们就有义务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后续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