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参与聚众斗殴事件的当事人可处以应为期七天的刑事拘留;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侵权以及结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来说,最长的拘留期限则可能高达三十七天。所谓“聚众斗殴”,其实是指某些人出于报复、逞强或不当利益等目的,纠集多人为团伙,进而以组织性的方式互相发起攻击和搏斗,这无疑对社会公共秩序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与破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