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程序中,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涉嫌犯罪嫌疑人群体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之一,仅仅是整个程序中的初级阶段,并非最终判决的体现。我们应当明确,法院对于案件的判决才是最终的审判结论,这取决于被告是否真正实施了犯罪行为及其严重程度。在刑事拘留阶段,侦查机关将继续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以便为后续的公诉环节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持。经过法院的正式审讯与裁决之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被告是否有罪,并根据其犯罪事实与情节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