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犯财产罪,作为法律中的重要犯罪类别,其定义主要表现为以非法攫取为核心目的,未经许可而擅自占据他人负责管理或存储的财产物品,包括遗忘物乃至隐藏物品等,且无论这些财产价值大小如何,只要涉及到非法占有并拒绝归还的行为,均可视为侵犯财产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犯罪所涉及的范畴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对于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无论是金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未满10万元的情况,还是金额超过10万元的情况,都被视为“数额较大”,应当依法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罚。
其次,如果侵占他人财物的金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数额巨大”,需要接受更为严厉的惩罚,即处以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最后,如果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则会被视为“其他严重情节”,同样需要接受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缴纳罚金:
1.侵占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2.侵占灾民、移民、受救助对象的财物的;
3.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