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明文规定:凡年满十六周岁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十四至十六周岁之间的人士,若故意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杀人、伤害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毒等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十四至十八周岁之间的青少年罪犯,法律规定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年龄段的罪犯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即十六周岁),且其行为并未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那么将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而是由其父母或监护人进行严格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机构进行收容教养。对于十四至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罪犯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深入理解和把握:
首先,十四至十八周岁的青少年罪犯,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