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危险方法驾驶机动车这一罪行一般会判处短期徒刑(即拘役)与罚金刑罚的双重处罚。具体而言,此项犯罪是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期间,实施追逐竟驶、醉酒驾驭等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的严厉打击。
另外,在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行业中,如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出规定时速行驶;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化学物质,同样也会危害到公共安全,这些都将构成危险驾驶罪。而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法律也会依法判处其短期徒刑和罚金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