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实施盗窃行为而被指控的情况下,被告人同样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但是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要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是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起社会危害性;如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妊娠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被告,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能确保其人身安全且不会引发社会危险;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批准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但是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起社会危害性;
(3)如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妊娠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被告,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能确保其人身安全且不会引发社会危险;
(4)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期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