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犯罪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定须进行经济赔偿,且受害者因被告的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那么他/她便享有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力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而对于那些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在同时被判处罚金的情况下,若个人财产不足以完全支付这笔赔偿金,或者虽未被判罚罚金但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则应优先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