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为办理取保候审相关流程的详细描述:
首先,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需主动向负责该案件的办案机构提出申请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其次,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以供审核,该步骤交由办案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紧接着,要填写并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
然后,向被取保候审人明确宣读相关规定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同时告知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执行相关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