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批捕以后能否办理取保候审事宜,是基于案情的诸多具体细节而定,其中包含了嫌犯所涉及的犯罪性质、对社会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程度以及其对于自身行为的反思与忏悔程度等等。通常来说,负责侦办此案的相关部门会在逮捕行动完成之后,经过深入分析和判断,若发现不再需要继续将嫌犯羁押在看守所中,便会考虑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至于具体的申请时间,并无严格的法律规定,但是必须要在法定的羁押期限之内提出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有着明确的限制,并且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