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因犯有盗窃之罪而被裁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者,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满五年后,将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判定为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者,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起,十年后不再追诉其违法犯罪行为;
如若被认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之情形,则需在执行刑罚期满后的十五年乃至二十年内对其不予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