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恶意透支信用卡业务系指卡片持有者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偿还相应款项,且在银行方面已进行多次有效追讨后,仍拒绝承担还款责任的行为。若情节严重,达到一定数额标准,将有可能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其量刑标准如下:若涉案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应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2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