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不作为形式的交通肇事罪,通常指在行为人具备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的能力且具有故意不履行该责任的前提条件时,此种行为将可能构成刑事违法。举例来说,假如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导致无辜受害者因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而最终死亡。在此类情形中,行为人的这一有意为之的不作为很可能被视作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中的加重情节或是与之相应的其他相关犯罪。比如,因遗弃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被判定为遗弃罪;又或者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的,则可能会被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