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危险驾驶罪所涉及到的罚款数额并未设定明确的数值范围,而主要是根据行为人的违法情节予以评判和衡量。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司法机关通常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相应期限的拘役或管制刑罚,同时也会附加一定数额的罚款作为惩戒。
然而,罚金具体金额的大小则由法庭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酌情裁量。当涉案人员由于危险驾驶导致了严重的危害结果发生时,其所面临的罚款金额有可能会进一步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