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员未经批准宣告取保候审,往往便因无法满足相关法律规定或司法机构从安全角度考虑,认定他们具有较高的潜在逃匿和销毁证据的风险。在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应果断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通过精心准备的辩护策略以期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律师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司法部门提交申请,着重强调当事人并未对社会构成威胁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等因素。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取保候审的最终批准权仍归属于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