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由刑拘转为取保候审之后,法院将保留随时对被告进行传唤的权利。在被取保候审之后,由于被告人不在看守所内受到监禁,因此如果接到法院要求其出席法庭审理的传唤,通常情况下会通过电话直接向被告人传达相关信息,并且附上开庭传票以作确认。当被告人获取上述传唤信息时,须无条件地予以积极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