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犯罪嫌疑者申请获取保释等待审理之后,人民法院有可能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将其收监执行实刑;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获得保释期间便可免去嫌疑人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认为某名犯罪潜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独自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可以考虑为其提供保释等待审理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