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司委托律师会面涉嫌违法人员的程序办理所需时间通常并不会过于漫长,这一过程主要受到案件本身特性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率高低的影响。在通常情况下,律师接收到委托人的正式委托之后,将会迅速着手准备所需的各类资料,例如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等,进而将这些文件递交至涉案部门以申请进行会面交流。一旦获得相应许可,律师团队通常能够在短短的48个小时之内为委托人安排好会面事宜。
然而,对于涉及到国家安全、重大贿赂等特殊类型的案件,可能会有一些额外的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