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法律框架内,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首先,前科并非禁止取保候审的绝对条件,关键在于该前科是否属于累犯范畴。累犯被视为取保候审的禁忌对象。
其次,对于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采用自伤或自残方式逃避司法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涉及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重大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原则上不允许适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