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若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这并不代表案件即可被撤销;反之,如若经调查核实并未发现犯罪行为的存在、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性极小、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那么才应依法撤销案件。
此外,还有诸多其他应当撤销案件或决定不起诉、终止审理以及宣告无罪的情形,例如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