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警方通常不会直接通告家属采取何种方式让被拘押者离开监狱,通常会根据被拘押者的犯罪行为以及其自身现状来综合判断是否适宜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如果警方判断出被拘押者并无逃脱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可能性,并且也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那么他们有可能会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建议。
此外,家属或者律师也有权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