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若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认定需将个人拘留进一步升级为逮捕措施,则必须在拘留期内,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申请和审批。但在特定条件下,例如犯罪嫌疑人行为恶劣,且有流窜、多次或者成群作案的特点时,提交审查与审批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可延长至4个工作日。如犯罪嫌疑人为流窜作案,有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行为之一者,提交审查与审批的期限亦可相应延展至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