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取保候审被视为是一项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一种非羁押式的强制约束措施。一般来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1.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适用单独的附加刑罚的处罚;
2.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期处罚,只要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就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3.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只要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就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4.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