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被取保候审的案件进入审理程序之后,嫌疑者或被告方或许须签订一份出庭保证书,以郑重承诺将按照约定时间准时出席法庭,接受法律审判的宣判。除此之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行为,应当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决定书。”这就意味着,在取保候审期间,将会产生相关的决定书;而在取保候审结束之时,亦有可能出现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