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涉案车辆在接受司法调查期间被依法实施了取保候审之强制措施,并且未涉及相关刑事案件的核心证据,那么,其车主有权提出申请,请求将该车辆予以归还。
然而,如若涉案车辆与案件存在紧密联系,例如被视为犯罪工具或者是重要证据,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将车辆返还给原车主。针对那些经过仔细核实后确认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邮包、电讯以及银行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及基金份额等各类财产,地方公安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解除对这些财产的查封、扣押,并将其归还给物权所有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