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尚未完全归案的犯罪团伙成员,已被逮捕者将不被无限期地扣留监禁,他们将会接受审批后开始审理其所涉及的案件。
2、在众多团伙犯罪案例中,并非所有涉案者都必须被抓获才能依法审判。
3、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现行的司法解释通告之规定,若团伙作案中的某些犯罪分子仍然在逃,而针对那些在押罪犯的犯罪行为的事实已经被查明并且具备了足够且确凿的证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先对此类案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