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在刑事案件中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关押期间,其亲友是无法直接前往监狱探望的,但他们却可以通过聘请律师来达到与犯罪嫌疑人间的联络互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有权接受代表其合法权益的辩护律师与其见面议事并进行书信往来。换言之,若家属希望了解案件进展或者需要传达相关信息给犯罪嫌疑人,那么寻求刑事律师的协助无疑就是最为明智且规范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