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及犯下强奸罪行并受到有期徒刑惩戒的罪犯来说,倘若能诚实守信地恪守监狱规矩,主动接受教育与改造,确实表现出一定的忏悔和悔悟,或者具备了某些特殊贡献,即可申请减轻刑罚。若能展现重大立功行为,则更应给予相应的减刑优惠待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