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单位本身并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实施主体。这是因为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类型的犯罪行为,其主体应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机构中的在职员工。
然而,对于这些特定机构所持有的财物,它们却可作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而存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