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有人民警察存在并进行合法执勤的情况下,协警协助其工作时遭受暴力袭击,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视为对警察的攻击。
然而,若是人民警察并不在场或者协警并非在履行其法定职责,那么此时,协警并不具备执法权力,也就不再是袭警罪的犯罪客体。在这种情形下,若有人袭击了协警且导致他们受到轻伤乃至更严重的伤害,那么通常会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