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遇案情存疑,证据匮乏等情况而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无责或取保候审期已至,应立即解除该措施。对于如何解除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必须即时告知当事人以及相关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