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醉驾人员可随时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该人员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被适用附加刑;
其次,尽管该人员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惩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将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次,若该人患上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倘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带来威胁;
最后,如果案情涉及的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然没有得到解决,此时也需要对该人员进行取保候审的安排。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