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框架下,犯罪者被判定有罪后所服之刑期,自其被实施逮捕或拘留之日起算。在此过程中,每一日的拘禁都将作为刑期予以抵扣。因此,从犯罪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的那一刻直到最终判决下达为止,所有在押期间的时长均可折合成相应的刑期进行计算。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决定对涉嫌违法行为的人员采取拘留措施时,必须向其出示正式的拘留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