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对于他人物侵害性暴力行为之任意性质已导致他人人身伤害事实形成,且在此过程中涉及器械携带行径以及存在其他严重犯罪情节者;
(二)持续不断地实施追逐、拦截以及言语攻击等行为,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的职业活动、产业运营和日常生活秩序,乃至导致受害人精神错乱、出现自杀意图等极端恶劣状况;
(三)通过强制性手段非法占有或侵占公私财物价值超过两千元人民币,并且该种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出现三次或者情节更为严重者;
(四)在公共场所聚集人群引发骚动,致使公共场所秩序陷入极度混乱无序的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