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很遗憾,经由保释程序获得自由身并不被视为前科之一。保释制度乃是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手段,旨在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通达地实现。作为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环,它起到了维护诉讼秩序、防止因嫌疑人或被告人缴纳保释金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等诸多积极作用。然而需注意的是,保释并非刑罚的一种形式,亦非案件最终处理结果的体现,因此在法律意义上,它并不能被视作前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