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申请可在侦查期间向公安局提交,经该局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2、当案件进入起诉阶段时,当事人需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同样需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查并批准之后才可生效,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申请人在公安局或是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实际执行机构均为公安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