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请注意,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存在,它的执行并不意味着可以豁免刑事责任。如果被取保候审者在取保期间内实施了任何犯罪行为,那么他/她将必须接受相应的刑事制裁。取保候审,是指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根据其职权范围,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向他们发出保证书,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并且能够随时应传唤而到案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