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被控告方的家属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依据相应的法律条文,涉嫌违法者、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表人、近亲或辩护律师有权利向司法机关请求改变已经实施的强制措施。因此,对于涉嫌违法者和被告人的近亲属来说,包括丈夫、妻子、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在内都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