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涉及发展下线,则应立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判决。在明知他人将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时,如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服务、通信传输服务以及广告推广代销服务、支付结算服务等各类技术支持,或者提供相关的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运营辅助服务,一旦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另处或者单独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