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针对此类行为的轻微程度的量刑判决,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刑法中所指的强奸罪情节轻微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若犯罪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人员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即未满十八岁,在量刑过程中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身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可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身行为能力的,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士或盲人犯罪,可以考虑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预备犯在量刑时,可以参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而言,如果其行为并未对社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那么应当免除处罚;反之,若已造成损害,则应当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来说,可以参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3、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身罪行的犯罪分子,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典型的自首行为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二是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