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刑事案件的拘留赔偿问题中,有关赔偿费用以每天315.94元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为此,我们恳请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和审理其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严格依照并执行颁布的每日赔偿标准——即315.94元。对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情况,每日的赔偿金额将依据国家上一年度的职工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对于那些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已经明确了新的每日赔偿标准,即315.94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