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主要涵盖了动产及不动产两类形态的物。
其中,所谓“动产”这一概念,并不仅仅局限于已经处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实际掌控以及管理范围之内的货币资金(例如人民币、外汇、各类有价证券等),同时还包括那些虽已被本单位合法占有但尚未实际占据的财物,诸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已经享有权利但尚未实际获取的债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