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所获利益系通过毒品交易、走私活动、黑恶势力组织、贪污受贿、金融欺诈等犯罪方式获取,而参与者明知此事实但为掩饰或隐匿其实际来源以及性质,实施了提供账户、协助货币形式转化、协助资金转移以及协助将资金转移至境外等违法行为,此类情况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而若上述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直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